- 三月19日
-
全网营销系统销售服务协议
甲 方:
泉州林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
乙 方:
负责人:
林达
负责人:
地 址:
泉州市海西电子商务园508号
地 址:
电 话:
4000005820
电 话:
一、 服务项目:
服务项目
产品价格
优惠价
年限
26800
20000
1
服务期限
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2016年01月02日
服务费用
贰万元整
备注
此报价不含税,第1年起续费金额为:20000元
(赠送pc官网站、手机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)
二、 付款方式:
银行转账
开户行
泉州市工商银行石狮支行
开户行
泉州市工商银行石狮支行
户 名
林达
户 名
泉州林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
帐 号
6222 02140809024146
帐 号
支付宝1010389494@qq.com
备 注
不含税付款方式
备 注
含税付款方式
三、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:
1、 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务费订金款项后1个工作日内,按照合同内容开通对应网络服务,为乙方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;
2、 甲方为乙方提供软件使用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(即时通讯,询盘系统),帮助乙方充分地发挥推广的作用;
3、 提供365天×24小时,实时客服服务,客户咨询方式:
1、 登陆http://www.lin58.com/quanwang/可在官网与在线客服实时沟通反馈问题;
2、 发邮件至1010389494@qq.com反馈相关服务问题(10分钟内响应);
3、 发邮件至1010389494@qq.com反馈相关技术问题(10分钟内响应);
4、 咨询对应客户经理(合作洽谈联系人)。
4、 甲方保证不会公开、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乙方软件中的信息、传输内容,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。但根据政府、执法部门的要求以及法律、法规规定需要或应当公开的除外;
5、 在服务期限内,甲方安排服务专员负责乙方推广所有服务,保证每日推广的发布、优化以及刷新;
6、 在服务期限内,甲方保证“搜索引擎推广”长尾关键字在百度首页最少1条,否则全额退款;
7、 在服务期限内,为了让客户实时了解推广进度,合作一个月后,我司将会定期发送推广报告;
四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:
1、 合同签订后,需在2工作日内付款;
2、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推广所需资料:
1)、推广相关关键词(或我司根据乙方产品创建相关关键词);
2)、推广所需资料;
3)、推广所需图片;
3、 乙方需要通过即时通讯以及软件后台与客户取得联系。
五、 免责事由:
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,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软件无法正常使用的,甲
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:
1、 电信线路非人为或者第三人恶意人为造成的破坏;
2、 因电信运营设备调试、维护或升级引起的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中断;
3、 因地震、火灾、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服务器、电信线路故障的;
4、 因罢工、政府行为、国家政策的调整造成服务中断的;其他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。
六、 本协议及附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,一式二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(盖章)
乙方:(盖章)
法定代表人签字:
法定代表人签字:
或授权代表签字:
或授权代表签字:
2015
年
01
月
01
日
2016
年
01
月
01
日
专注于SEO优化,SEM营销,网站推广,网站运营,网站策划等网络方面的研究和学习,致力于服务福建省泉州网站优化、石狮网站优化、晋江网站优化、厦门网站优化,提供网站诊断、网站优化、软文营销、SNS、SEO和SEM等电子商务整合营销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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